南京市江宁区上峰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关于做好江宁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园招生工作现状,确保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稳步进行,现制定上峰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原则
1.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
2.坚持“属地管理、计划招生、自主选择、统筹保障”的招生原则,保障上峰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100%入园,尽力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
三、招生条件
1.年龄要求
小班: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服务范围
(1)上峰园招收高庄、上峰、阜庄社区户籍幼儿;孟新园招收孟墓、鹤龄社区户籍幼儿,东岳庙招收阜东、宁西社区户籍幼儿。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家庭的适龄幼儿。
(3)如有空余学位,将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园。
四、招生学位
合计招收7个小班,其中上峰园4个班,孟新园2个班,东岳庙园1个班,合计280名幼儿。同时招收中、大班插班生幼儿。
五、材料要求
1.上峰辖区内适龄幼儿。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协议); (3)有效预防接种证明;(4)儿童保健手册。 以上四证,需要提供原件。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家庭的适龄幼儿。
符合照顾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上峰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有效预防接种证明; (3)儿童保健手册;
(4)居住证: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截至2021年5月31日);
(5)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满一年(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以上五证,需要提供原件。
4.如仍有空额,将招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幼儿。
六、招生步骤
1.发布公告(4月28日开始)
(1)自4月28日起,请适龄幼儿家长密切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网页、“我的江宁”APP,查看南京市江宁区上峰幼儿园招生基本信息。
(2)5月9日至招生结束,利用上峰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橱窗、社区公共信息栏、网格员上门宣传等等方式发布招生公告。
2.网络录入信息(5月9—5月16日)
5月9日~5月16日,家长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或我的江宁APP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幼儿基本信息录入,并生成登记报名表。
3.上交表格(5月12日~5月17日)
家长来园上交登记报名表。(请家长做好防护,主动配合幼儿园进行测温和登记工作)。(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特别提醒: 5月12日~5月14日 上峰辖区内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上交登记报名表。
5月15日~5月17日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交登记报名表。
4.网上审核
5月12日~5月17日,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网络信息提取并同时网上审核材料。
5.现场核查
5月22日~5月23日,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携带所有材料原件,错时错峰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特别提醒: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5月22日上峰辖区适龄幼儿及符合照顾政策适龄幼儿现场审核,5月23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此外,幼儿园做好消毒工作的同时,请家长做好防护,配合幼儿园进行苏康码和14天行程码查验,以及测温和登记工作。
6.网络录取
5月24日零点至下午五点,幼儿园完成网络录取工作。
7.结果查询
5月29日~5月30日,家长可通过幼儿园报名系统,输入幼儿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并妥善截图保存查询结果。
8.中、大班插班生
中、大班插班生不在网上报名,仅在线下报名。为避免与小班报名工作冲突,中、大班适龄幼儿于6月2日至6月5日在幼儿园报名处现场登记并审核相关材料。
(1)年龄要求:
中班:年满4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年满5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江宁户籍幼儿需提供有效的转园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原件。
(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有效的转园证明、户口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江宁街道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截至2021年5月31日)及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满一年(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的原件。
(4)中、大班现空余学位如下:
年龄班 | 班额(人) | 空余学位数 |
中班 | 40 | 上峰:14人,孟新:30人,东岳庙:4人 |
大班 | 40 | 上峰:32人,孟新:26人, 东岳庙: 14人 |
七、收费管理
1.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保育教育费:中心园780元/月(如遇上级物价部门有新政策出台,届时以上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标准为准);孟新园480元/月(如遇上级物价部门有新政策出台,届时以上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标准为准),东岳庙园220元/月。伙食费:12元/天;被褥费280元/套(自愿购买,集中代办)。
8月10日后方可收费,幼儿园按时间节点在网上缴费系统内创建缴费项目,以便于家长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时间园方另行通知
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通知》(宁教财﹝2014﹞26号)文件要求,扩大宣传,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实行减免并给予生活补助。
八、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遵循教育规律,科学引导宣传。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教育及身心发展规律,正面引导,正面宣传。确保新生入园体检率达100%,切实做好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3.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开班。幼儿园根据《关于做好江宁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实际出发,于4月22日将具体招生方案以及对外发布的招生公告报送区教育局幼教科和汤山街道文教办。
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雯雯
副组长:祖晶晶
组 员:张静、韩彩红、贾美红、史伟、李琼琼、徐春香
招生咨询电话:
84142730 贾美红
84142731 祖晶晶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一值班安排
行政值班 | 教师值班 | 电话 | 备注 | |
5月1日 | 朱雯雯 | 庞颖 | 15951718939 15195794599 |
值班地点:门卫
固定电话:84142730 |
5月2日 | 祖晶晶 | 陈红芳 | 15950557053 18326133594 | |
5月3日 | 韩彩红 | 周静 | 15062268835 13952016292 | |
5月4日 | 张静 | 丁李艳 | 13901598215 15261488478 | |
5月5日 | 贾美红 | 周琴 | 13585118008 18856586096 |
南
南京市江宁区上峰幼儿园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