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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者:徐春香   发布时间:2021/3/18 10:24:26   浏览次数:1156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二、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机关党组织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

2.广泛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谈心交心。

四、民主生活会中,机关党组织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进行党性分析。

2.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

五、民主生活会后,机关党组织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间题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

2.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及时通报情况。

3.加强督促检查。抓好相关责任人整改措施的落实。

六、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七、党员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做好记录,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记录人、活动内容等要详细记录。